近期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镇雄一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38783元
原本已经送达《整改决定书》
要求限期支付农民工酬劳
但该餐馆逾期仍未支付
结果被列入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此后
该餐馆法定代表人未到镇雄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领取列入“黑名单”决定告知书
根据国家规定
公开送达此告知书……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镇雄县渝椒小鲜火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627MA6P4LKFXR,法定代表人:卢若楠,单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得廷财富广场C幢329号。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拖欠10名劳动者工资共计38783元(大写:叁万捌仟柒佰捌拾叁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已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镇人社监令决字〔2021〕第99号),责令你单位足额支付10名劳动者工资,你单位逾期仍未支付。你单位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犯罪,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之行为。
我局已于2021年7月2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镇人社列告字〔2021〕第04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现依法作出将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卢若楠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决定,列入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将在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平台予以公布,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经营场所张贴等方式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卢若楠到我局领取《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镇人社列决字〔2021〕第04号),截止今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卢若楠本人仍然未到我单位领取,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镇人社列决字〔2021〕第04号)。
如不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镇雄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镇雄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来源:镇雄人民政府网
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后果
很严重……
Ⅰ、增加用工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Ⅱ、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Ⅲ、列入“黑名单”
1、《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①.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③.出现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
2、部门联合惩戒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弄明工工资本就是不应该的事情,被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工资后,仍逾期不支付,结果被列入“黑名单”。
本来到这里,老老实实把工资付了,去人力资源社保局承认错误,领取决定书,这件事就完了!
结果,既不支付工资,也不去认错领取处理决定,直接被网络公布,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商家”。
现在网络信息那么发达,大家都知道你这个餐馆拖欠农民工工资,那谁还去消费?这不是因小失大吗?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镇雄之窗APP,了解更多镇雄事!
精彩评论 共 0 条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